危险场所区域划分
危险场所区域的含义,是对该地区实际存在危险可能性的量度,由此规定其可适用的防爆电机型式。国际电工委员会/欧洲电工委员会划分的防爆区域为:
0区:连续地存在危险性大于1000小时/每年的区域;
1区:断续地存在危险性10~1000小时/每年的区域;
2区:事故状态下存在的危险性0.1~10小时/每年的区域;
中国划分的有效区域和以上相同。
防爆标志解析
①气体组别
典 型 的
危 险性
气 体 欧洲电工
标准化委员会
E*****4EC北美
NEC500条款
CLASS1表气 中国
GB-3836-1 较小点燃能量
(微 焦)
乙 炔 ⅡC A ⅡC 20
氢 气 ⅡC A ⅡC 20
乙烯 ⅡB C ⅡB 60
丙 烷 ⅡA D ⅡA 180
注:中国GB3836标准规定ⅡC级较小点燃能量为19微焦耳,Ⅱ**较小点燃能量为200微焦耳气体分组和点燃温度,在一定环境温度和压力下与可燃性气体和空气的混合浓度有关。
②温度组别(T组)
这是与气体点燃温度有关的电气设备(假定环境温度为40℃时)的较高表面温度,点燃能量与点燃温度无关。在标准BS5345首部分中列出了所有可燃性气体和其组别。
较高表面温度(C)温度 组别
IEC79-8 GB3836-1
450C T1 T1
300C T2 T2
200C T3 T3
135C T4 T4
100C T5 T5
85C T6 T6
③防爆标志
以下以CENELEC氢气防爆标志为例:EExia CT4
E:按CENELEC标志认可
Ex:防爆公用标志
ia:防爆型式(本质安全)
Ⅱ:设备组别
C:气体组别
T4:温度组别
④名词解释隔爆型电气设备(d):是指把能点燃**性混合物的部件封闭在一个外壳内,该外壳能承受内部**性混合物的**压力并阻止和周围的**性混合物传爆的电气设备。
增安型电气设备(e):正常运行条件下,不会产生点燃**性混合物的火花或危险温度,并在结构上采取措施,提高其安全程度
以避免在正常和规定过载条件下出现点燃现象的电气设备。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(i):在正常运行或在标准试验条件下所产生的火花或热效应均不能点燃**性混合物的电气设备。无火花型电气设备(n): 在正常运行条件下不产生电弧或火花,也不产生能够点燃周围**性混合物的高温表面或灼热点,且一般不会发生有点燃作用的故障的电气设备。
防爆特殊型$): 电气设备或部件采用GB3836-83未包括的防爆型式时,由主管部门制订暂行规定。送劳动人事部备案,并经指定的鉴走单位检验后,按特殊电气设备"s"型处置。